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发布 信息化建设有什么要求?
12月28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院管理局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这是《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发布11年后的第一次修订。
根据官方发布的《标准》,新标准的修订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这一主线,将医院评价从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的评价形式,推进到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量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方向,对于实现公立医院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修改原因中,解释特别提到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可以促进医院评价更加科学、客观、准确、量化,应纳入医院评价工作。
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主要集中在《标准》临床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和医院管理方面,卫生部门已经梳理出相关要求。
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满足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的需要。
医疗质量与安全核心技术:实施电子病历的医院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质量控制和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患者诊疗信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依据法律法规建立覆盖患者诊疗信息管理全过程的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管理医院患者诊疗信息的全过程,确保安全、真实、连续、完整、稳定、及时、可追溯;对员工使用患者诊疗信息实施授权管理,明确权利和责任,为员工使用患者诊疗信息提供便利和保障。
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医院信息系统可以为医院管理、临床医学和服务提供包括决策支持在内的信息技术支持。
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技术、诊疗信息、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报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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